此诗约作于唐宣宗大中二年(848年),杜牧时年四十六岁,自扬州回长安任司勋员外郎。此前他曾在扬州淮南节度使幕府供职十年,纵情声色、放浪形骸。据说晚年追忆这段经历,既悔其虚度光阴,又自嘲“薄幸”之名,遂以诗自伤。诗中“十年”为约数,实指他在扬州沉溺酒宴歌楼的漫长岁月。
杜牧(803—852),字牧之,京兆万年人,晚唐著名诗人、散文家。出身世家,二十六岁进士及第。与李商隐并称“小李杜”,代表作《阿房宫赋》《泊秦淮》《山行》等。诗风豪迈俊爽,七绝尤佳,常于咏史中寄寓深沉感慨,兼具雄姿英发与婉约细腻之致。
我落魄潦倒,浪迹江湖,常带着酒行走。楚地女子的细腰,身轻得能在掌上起舞。十年时光就像一场扬州大梦,醒来只落得个在青楼中负心薄情的名声。 (“楚腰”指细腰美人,“掌中轻”用赵飞燕典故,喻舞姿轻盈;“赢得”是落得、博得之意。)
江南的烟雨浸透了扬州城的酒旗,杜牧的笔尖蘸着十年浮华,写下这卷沾满脂粉的悼词。彼时他正从淮南节度使幕府离任,回望长安路远,而扬州十年的醉眼朦胧里,歌姬的腰肢如柳,掌中舞袖似云,那些彻夜不熄的烛火,原是命运埋下的伏笔。当他以“落魄”二字叩问往昔,才惊觉所谓风流,不过是宦海沉浮时抓住的一根浮木。诗成之际,晚唐的夕阳正斜照在青楼的朱漆栏杆上,那些薄幸之名与未酬之志,都化作烟波江上的一缕笛声,沉入历史的碧水深处。
那扬州城的月色,想必是浸过酒香的。十年,原是人生最盛的韶华,他却将光阴都泡在歌楼的软语里,看楚腰纤细,掌上轻舞。待梦醒时,船已泊在长安的秋水里,才觉那繁华竟薄得像一页宣纸。如今落笔,不是悔,倒像对镜自照,看镜中人鬓边添了霜。所谓“薄幸”,原是替少年担了虚名,那真正的重,却压在心底,连自己都不敢细掂。风又起时,旧梦已散作烟尘,只余下几行字,替他说完那半生未尽的叹息。